呼和浩特生育津贴标准呼和浩特生育津贴标准分女职工生育津贴和男职工生育津贴,女职工生育津贴计算公式为 "当月单位平实发工资÷30天×产假天数",对于符合男方领取生育津贴条件的男职工,可由生育保险待遇支付10天的护理费。呼和浩特生育保险待遇计算公式
呼和浩特女方产假天数计算:
1. 怀孕 7 个月以上、顺产或早产 98 天+60 天生育津贴;
2. 2. 难产或剖腹产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3. 3.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4. 怀孕 3-7 个月流产或引产的,增加 1.5 个月的生育津贴; 5;
5. 怀孕 3 个月内因病流产的,增加 1 个月生育津贴。
总结:按照上述标准,以产假128天,缴费基数3500元计算,呼和浩特女职工的生育津贴可以达到15000元左右,但需要注意的是,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是高薪养廉的原则,如果工资水平高于津贴就按工资发放,如果工资水平低于生育津贴,用人单位需要补足生育津贴从工资中扣除的差额。如果工资水平低于生育津贴,用人单位需要补足生育津贴与工资之间的差额。